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新版专业教学标准,促进专业数字化改造和智慧化升级,探索建立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完成全国养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重点任务,高质量建设康养专业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资源库,根据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安排,智慧养老专业委员会组织全国智慧康养专业相关院校和养老机构,联合开展第二批智慧康养专业系列课程标准开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牵头单位
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组织实施单位
全国民政行指委智慧养老专业委员会
三、面向群体及申报要求
1.开设智慧康养专业、承担相关课程教学或实践教学的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事智慧康养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内容及要求,请参照第二批智慧康养专业系列课程标准开发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
特此通知。
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智慧养老专业委员会
老年福祉学院(代章)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第二批智慧养老专业系列课程标准开发工作方案(2026022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