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7日至19日,养老护理员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评审会在南京落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智慧养老服务)”负责人、民政职业大学老年福祉学院院长屠其雷教授带队赴南京完成了《养老护理员(社区助老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初审答辩和《养老护理员(认知障碍照护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终审答辩。团队成员韩晓婷副教授、王宏强副教授一同参加评审会。

《认知障碍照护员》《社区助老员》是养老服务领域国家职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养老服务师》国家资格制度的重要支撑。在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组织领导下,起草组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要求,组建了《认知障碍照护员》、《社区助老员》国家职业标准起草专家团队,展开密集调研,吸收各方意见,形成了终审稿、初审稿。
两项标准起起草组负责人屠其雷院长表示:“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要高度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需要更加完善的职业标准体系来引领。两项标准分别用于认知功能障碍者服务、社区居家养老助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评价,科学规范的技能标准既能填补该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的空白,也有助于为老年人提供更有温度、安全保障的照护服务。”

1月18日下午,《社区助老员》国家职业标准初审答辩如期举行,老年福祉学院王宏强副教授代表起草组汇报了职业等级划分、职业功能设置以及职业核心能力要求等内容。屠其雷院长作了进一步补充说明,社区助老员区别于传统中的机构里的养老护理员,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助”、工作场景在社区和居家,《标准》将当下居家养老核心需求转化为社区助老员的职业技能要求。与会专家肯定了标准开发组已经完成工作,重点就该标准的职业功能和核心技能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和指导,该标准通过初审会。
1月19日上午,《认知障碍照护员》国家职业标准终审会举行,老年福祉学院韩晓婷副教授代表起草组详细汇报了该标准从调研筹备、预审稿拟定、初审稿制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内容,尤其对标准的职业定义、职业守则、职业功能进行了重点说明。屠其雷院长补充介绍了标准编制的思路以及等级设置,他指出该标准共分四个等级,从四级(高级工)到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能力逐步进阶,四级侧重对认知障碍老年人进行生活照护,三级侧重对老年人认知障碍的早期筛查和康复照护,二级强调具有培训指导和计划制定的技能,一级强调能进行个案管理和质量控制。经评审专家质询与逐条审议,该标准通过终审。
两项标准将根据评审专家组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修改后上报。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智慧养老服务)”是第四批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单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国家标准建设为契机,团队将继续发挥教学、科研、服务一体化优势,为我国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智慧与力量。